东城街道温塘美丽圩镇冚头公园环境提升工程总承包
补充通知一
招标编号:FCAFCA20240403
各投标人:
东城街道温塘美丽圩镇冚头公园环境提升工程总承包招标项目于2024年01月11日在中国东莞东城街道栏目(http://www.dg.gov.cn/dongcheng/)及招标代理机构网站(http://www.gdzqgc.com/)发布了工程招标公告,现对发出的招标文件作以下修改:
一、招标文件第9页“3.2.2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”的第(2)项内容修改如下:
(2)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。
二、招标文件第15页“投标人须知前附表”第3.2.3条的内容修改如下:
■是,本项目最高限价为3018758.77元,各项费用计算方法及报价要求见本须知前附表 3.2.4 项。
三、招标文件第15页“投标人须知前附表”第3.2.4条第2项的内容修改如下:
2、建安工程费:建安工程费采用填报投标下浮率的方式(其中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单列费129483.79元为不可竞争性费用,不参与下浮)。其中概算的暂定建安工程费(不含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)为2889274.98元,暂定建安工程费(不含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)的投标报价上限2889274.98元,建安工程费(含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)的投标报价上限3018758.77元。
四、招标文件第17页“投标人须知前附表”第3.7.12条的内容修改如下:
投标文件正本一份,副本六份。
五、招标文件第22页“附录4资格审查条件(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最低要求)”中的“设计负责人”资格要求第(2)项内容修改如下:
(2)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。
六、招标文件第22页“附录4资格审查条件(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最低要求)”中的“给排水专业负责人”资格要求中的“10年或以上设计经历”修改为“5年或以上设计经历”。
七、招标文件第22页“附录4资格审查条件(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最低要求)”中的“电气专业负责人”修改为“道路专业负责人”,相应资格要求中的“10年或以上设计经历”修改为“5年或以上设计经历”。
以下无正文。
本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内容的一部分,与招标文件不相符之处,以本补充通知为准。投标人须自行在中国东莞东城街道栏目(http://www.dg.gov.cn/dongcheng/)及招标代理机构网站(http://www.gdzqgc.com/)下载补充通知及相关资料,否则将视为已清楚并认同本补充通知内容。
招标人:东莞市东城街道温塘股份经济联合社
招标代理:广东中启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
2024年01月19日